園林照明設計不是普遍意義上的照亮,應根據園林的性質和特征,對園林的硬質景觀(山石、道路、建築、流水及水麵等)和軟質景觀(綠地、樹木及花叢等植被)的照明進行統一規劃、精心設計,形成和諧協調並富有特色的照明。園林是人們休閑放鬆、親近自然和陶冶情操的場所。園林照明設計應遵守以下幾個基本原則。
1、環境原則。園林景觀照明可選用的燈具形式較為廣泛,尤其是近一兩年來新型燈具的推廣應用,可選範圍更加廣泛。但在環境照明設計中,燈型和光源的選用必須和燈具安裝場所的周邊環境風格一致,相諧相融。例如,景觀布置、建築風格形式、園林綠化植物品種等諸多因素,都需綜合在一起考慮。因為環境照明燈具除夜間照明功能外,白天則必須體現點綴和美化環境的要求。
2、安全原則。園林景觀照明燈具安裝場所是人們日常生活、娛樂活動場所,對人的安全防護是第一位的。這就要求環境照明設計必須設有漏電保護和良好的接地係統。在設備選擇上必須符合安全防護等級標準,施工中又必須按照規範嚴格把關,確保電氣安全。
總之,園林照明的規劃設計就是全麵考慮對燈光景觀有影響的功能、形式、心理和經濟因素,根據燈光載體的特點,確定光源和燈具的選擇,確定合理的照明方式和布置方案,經過藝術處理技法,創造良好的燈光景觀。它既是一門科學,又是藝術創作,需要用藝術的思維、科學的方法和現代化的技術,不斷完善和改進設計,營造婀娜多姿、美輪美奐的燈光景觀。
